本港早於1991年已立法明確禁止教師對學生施行體罰。根據教育規例 (香港法例第279A章) 第58條訂明,任何教員 (包括校長及老師) 均不得向學生施行體罰。如違反此規例,一經定罪,可處最高罰款50,000元及監禁1年。
然而,普通法仍容許家長能以「合法糾正」為由向子女施行合理程度的體罰,惟我們必須小心何謂「合理」。按照過往案例,「合理」是一個整體的概念,當中包括家長施予懲罰的形式、懲罰本身的時間、場合,乃至兒童的歲數、心智發展及行為特徵等,都是相關的考慮因素。
例如,對於幼兒階段的小孩子來説,當他做錯時輕拍小屁股、小手,告誡他這樣做是錯誤的,很多父母都會如此,但隨着年齡的增長,孩子的自尊心和認知能力不斷增強,父母就要儘量跟孩子講道理,動口不動手。
其次,懲罰孩子要注意場合,不可在親戚朋友面前或公眾場所責罰孩子,當眾不留情面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如果孩子當眾頂撞,父母也會很沒有面子。
最後,當家長看到孩子犯錯時,要善於控制自己的情緒,保持冷靜,切勿急於打罵孩子,因為一頓暴打不僅會傷害孩子,對家長的身心也會造成傷害。而且不少家長情急之時對孩子的體罰往往會造成難以估計的嚴重後果,所以,懲罰孩子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國際反體罰日
每年的4月30日為國際不打小孩日(International Spank-Out Day),也叫「無巴掌日」,也是「反體罰日」,由美國反體罰組織有效管教中心(Center For Effective Discipline)在1998年發起,目的是聲援體罰受害者,呼籲全球重視兒童權利。
世界衛生組織 (WHO) 表示,體罰會增加兒童的行為問題,包括身心健康不佳、認知和社會情感發展受損、教育成果差、攻擊性和暴力行為增加。即使是打屁股等較不嚴重的體罰形式也一樣。且體罰頻率愈多,兒童攻擊性及數學和閱讀能力較低的關聯性更強。
報告指出,體罰會引發有害心理和生理反應。孩子不僅經歷痛苦、悲傷、恐懼、憤怒、羞恥和內疚,且感覺受威脅也會導致生理壓力和應付危險的神經通路活化。被體罰的兒童往往表現出高荷爾蒙壓力反應,包括神經、心血管和營養系統等生物系統超載。
亦有愈來愈多學術研究證實,體罰對孩子的大腦發展產生很多負面影響。
體罰對大腦的影響
哈佛大學曾發表研究結果,指出打屁股會影響兒童的大腦發展,改變小朋友對環境的神經反應,對潛在威脅有更高的警剔,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處理「恐懼」的心理上,長遠影響小朋友身心發展。
哈佛大學社會學副教授Katie A. McLaughlin邀請了147名3至11歲被打過屁股的兒童進行分析。他們都躺在磁力共振(MRI)裏,看著電腦屏幕,觀看演員展現出「平靜」、「恐懼」等表情,研究人員同時觀察孩子的大腦活動狀態,之後再與沒被打屁股的兒童進行對照。
研究發現,被打過屁股的兒童,他們前額葉皮質(PFC)多個區域出現強烈神經反應,這些區域會對環境中的威脅信號作出反應,並可能影響他們的決策和處理能力。由此推斷,被打過屁股的小朋友,對「恐懼」表情有較強烈的恐懼反應,對環境中的潛在威脅也有更高的警剔。
研究團隊認為,透過這項研究可以說明,看似輕微的體罰,對小朋友仍然有害。雖然是次研究採樣數量不多,而且不同的客觀因素也會影響結果,惟研究團隊仍想帶出,任何體罰對小朋友的行為發展也有潛在影響,希望家長看到其負面結果後,採取體罰以外的管教方式。
另外,2017年一個跨國研究發現,許多國家的校園都有體罰的行為,然而經過研究發現,在校園中使用體罰並無助於改善這些學生的學習與行為表現,甚至更容易造成學生身體受傷、出現情緒問題、求學動機變差等。
因此,不論是在家庭或學校環境中,使用體罰也許可以消除「成人不想見到的行為」,但實際上對孩子的負面影響卻遠超我們的想像。在教養這條路上,我們應選擇:循循善誘!父母必須先尊重孩子,孩子才能學會如何尊重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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